一、 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蘭溪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熱改造項目
2.建設地點:蘭溪市黃店鎮肥皂村,女埠街道渡三村,生活垃圾填埋場東側
4.總投資:總投資2170.67萬元
5.建設內容與規模:蘭溪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熱改造項目擬在蘭溪市黃店鎮肥皂村企業現有廠區內充分利用空余土地、廠房、生產設備及公用設施進行改造,技改項目擬將一臺純凝 N6MW汽輪發電機組改造成一臺B3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利用現有汽機房布置改造后的汽輪機,并配套建設一座1×50t/h化學水處理系統;新建一座化水站,兩層單框架建筑,并同步改造現有化水車間相關設備,使其出力達到 50t/h。項目利用企業已有2臺400t/d焚燒爐(總處理規模800t/d)實施,將原焚燒生活垃圾技改成摻燒陳腐垃圾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摻燒比例為生活垃圾:陳腐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5:2:1。項目改造后企業垃圾處理規模保持不變,仍為焚燒垃圾800t/d。
二、 項目周邊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根據周邊環境調查,評價范圍內主要保護目標見附件。
三、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廢氣:主要為焚燒煙氣、惡臭氣體等。各自經配套廢氣治理設施收集處理后均能滿足相應排放標準要求,經預測對周圍環境和敏感點影響較小。
廢水: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污泥垃圾滲濾液、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滲濾液處理系統濃液、化水制備濃水、鍋爐排污水、循環水排水以及卸料平臺、運輸引橋、地磅區、垃圾車等沖洗廢水。其中,垃圾滲濾液、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以及卸料平臺、運輸引橋、地磅區、垃圾車等沖洗廢水收集進入廠區滲濾液處理站,經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由蘭溪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最終排入蘭江。滲濾液處理系統濃液、化水制備濃水、鍋爐排污水、循環水排水等均回用于廠區生產。廢水經上述處理后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基本不產生影響。
噪聲:主要為各類設備運行噪聲,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各廠界的噪聲貢獻值均能滿足相應標準。
固廢: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垃圾焚燒過程產生的飛灰和爐渣,以及煙氣處理布袋除塵器更換下來的廢濾袋、滲濾液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各類固體廢物均能得到妥善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四、主要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項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見附件。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蘭溪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熱改造項目位于蘭溪市黃店鎮肥皂村企業現有廠區內,項目建設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同時項目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等要求。建設單位應能認真落實本環評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切實做到環境保護“三同時”和達標排放,并在運營期內持之以恒地加強管理,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要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需查閱本項目環評文件,可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索要,查閱環評文件時限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建設單位:蘭溪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聯系人:董先生 聯系電話:18157255909
環評單位:上海建科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葉工 聯系電話:0571-85229477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項目所在地周圍居民及周圍相關企事業單位。
主要事項:將所回收的反饋意見的原始資料存檔備查,認真考慮公眾意見;或者組織專家咨詢委員會,由其對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有關公眾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進行審議,判斷其合理性并提出處理建議;并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附具對公眾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意見。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3日
十、審批部門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金華市生態環境局蘭溪分局
聯系地址:浙江省蘭溪市振興路500號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聯系號碼:0579-88902728
公示發布單位:蘭溪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發布時間:2022年9月26日
2022.9.26蘭溪旺能供熱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