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擴建工程。
2.建設地點:麗水市蓮都區南明山街道潘田村(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
3.項目性質:擴建項目。
4.投資總額:29615萬元。
5.建設內容與規模:項目位于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現有廠區用地內,擬擴建處理能力600噸/天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配套1臺處理量為600噸/天的機械爐排焚燒爐+1臺中溫中壓余熱鍋爐+1臺15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項目建成后全廠生活垃圾總處理能力為1000噸/天。
二、項目周邊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位于南明山街道潘田村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周圍主要敏感點分布情況見表
三、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廢氣:主要為焚燒煙氣、惡臭廢氣、粉塵等,各自經收集處理后能滿足相應排放標準要求,經預測對周圍環境和敏感點影響較小。
廢水:主要為垃圾滲濾液、沖洗廢水、凈水站反沖水、化水站廢水、鍋爐排污、冷卻水排污、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清下水通過雨水管網排放,污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預處理達納管標準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送麗水市水閣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達標排放,對周圍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噪聲:主要為各類設備運行噪聲,在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后,各廠界的噪聲貢獻值均能滿足相應標準。
固廢:項目產生的固廢均能得到妥善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四、主要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廢氣:焚燒煙氣經“SNCR(爐內噴氨水)+半干法(石灰漿溶液)+干法(氫氧化鈣干粉)+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的煙氣處理工藝處理后由80m煙囪達標排放,另外預留SCR+濕法脫酸擴建場地。垃圾庫和廢水站惡臭廢氣經封閉負壓抽風至焚燒爐焚燒處理。石灰倉、活性炭儲倉、飛灰庫等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達標排放。
廢水:凈水站反沖水經沉淀后進入凈水站循環利用;鍋爐排污水經降溫后回用于循環冷卻水系統;冷卻水循環使用,循環排污水經冷卻后廠內綜合利用,其余部分作為清下水通過雨水管網排放;其他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預處理達納管標準后送麗水市水閣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達標排放。
噪聲:選擇低噪聲設備,同時應采取一定的隔聲降噪減震措施,并對噪聲設備合理布置。
固廢:危險固廢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一般固廢進行綜合利用或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最終采取的環保措施以專家論證、達標排放及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準。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擴建工程位于麗水市蓮都區南明山街道潘田村(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現有廠區用地內,符合相關環評審批原則、環評審批要求和其他審批要求,也符合“三線一單”要求,項目建設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本項目在建設和運營中,將會對當地環境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建設單位應能認真落實本環評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實做到“三同時”和達標排放,并在運營期內持之以恒地加強管理,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范圍:項目評價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
2.主要事項:
①對當地環境質量的認可程度;
②認為本地區主要的環境問題;
③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
④對建設單位環境信譽的滿意程度;
⑤對本項目最擔心的環境問題;
⑥認為本項目建成投產后對周邊居民居住生活環境的影響程度;
⑦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⑧對項目建設的具體意見、建議;
⑨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信息公開過程中,是否愿意公開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
七、公開的方式和時間
本項目公示采取村委、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管委會等單位宣傳欄現場張貼以及網站發布形式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25日。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個人或團體)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至2018年7月25日止)以信函、電話或其他方式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環保部門聯系,建議團體單位加蓋公章,個人應具名并說明聯系方式。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1)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麗水市蓮都區南明山街道潘田村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18767893078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上海環科環境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教工路198號6幢南第3層
聯系人:周工
聯系電話:0571-85227477
(3)審批部門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麗水市環保局
單位地址:麗水市人民路607號(商會大廈)5樓
聯系電話:12369、0578-2217021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公示發布單位: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發布時間: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