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德清垃圾焚燒發電改擴建工程項目
項目地址:湖州市德清縣新市鎮加元村現有廠區內
項目性質:新建□ 改建□ 擴建■ 技術改造□ 技術引進□
項目負責人:莫國棟
聯系電話:18157256310
公示信息類別: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李偉,13777458703
評審情況(包括評審時間、主持人、評審人員、評價結論、評審意見等):
評審時間:
2018年1月12日
主持人:
德清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莫國棟主持
評審人員:
德清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安環部部長沈繼賓、行政人事部長尹俊、行政人事部薛峰、運行部經理朱峰),三名外部專家(湖州工業行業管理辦公室徐樹新、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楊錦蓉、杭州市衛生計生監督所副主任醫師劉曉虹),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職業衛生評價技術負責人李飛,本項目項目負責人徐秋涼)參加了本次評審。
評價結論:
本項目屬于“D4417生物質能發電”,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等的規定,項目類別屬于“其他電力生產”,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噪聲、高溫、煤塵、其他粉塵(飛灰)、其他粉塵(爐渣)、其他粉塵(氫氧化鈣)、活性炭粉塵、硫化氫、氨、甲硫醇、甲硫醚、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氫、氯化氫及鹽酸、重金屬化合物(鎘、鉛、鉻、汞等)、二噁英類等。通過類比分析,垃圾分揀、冷渣機出渣工、除鐵工崗位噪聲預計可能超標,其他各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接觸水平均符合要求。考慮垃圾儲運、燃煤儲運、焚燒及污水處理等過程產生預計較多的粉塵和化學物質,且存在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危險的可能,綜合判定本項目職業病危害定性為“嚴重”。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7]第90號)規定,若建設單位在今后工程的設計和工程建設中,將初步設計報告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預計項目建成后,擬建項目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能夠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擬建項目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
評審意見:專家組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
評審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按專家意見進行了修改。
【★注:建設單位應當在評審(驗收)完成之日起20日內進行信息公布】